案例背景:2010年某月,四川省某國有企業與某搪瓷設備廠簽訂了一份購買搪玻璃反應釜購銷合同。
雙方約定:所購搪玻璃設備先預交定金,然后在發貨時付設備總款95%,留5%作為質量保證金,雙方約定工期為2個月,由于客戶上的項目是國家重點項目,搪瓷設備用的比較急,等工期到期后四川客戶便辦理余款并督催該搪瓷設備廠業務人員發貨,然而該搪瓷設備廠業務人員卻以各種理由推脫和搪塞欺騙客戶,一拖再拖,等到設備最后制作完畢時,設備工期已遲交了一個多月,因遲交設備已經給客戶帶來了很大的經濟損失,但搪玻璃設備做好后,按照合同約定設備制作完畢后交95%的貨款就可以拿貨,然而該搪瓷設備廠業務人員卻對客戶講必須交全部款項才可以發貨,由于客戶上的項目是國家重點項目工期很急,客戶沒辦法只好付清全部貨款,該搪瓷廠才答應發貨 ,等貨物到現場后客戶發現運來的設備無產品合格證、監督檢驗證書、發票,而且設備外觀極其難看(這些設備成了三無產品),這天正好碰到四川省省委領導到現場參觀 ,看到這些的設備后 ,便問工作人員這是從哪里訂購的設備,我們這是國家重點項目怎么能用這樣的偽劣設備,再急也不能用!……
??于是,客戶再次全面綜合考察,來我太極搪玻璃設備公司實地參觀考察后,最終選擇從太極重新訂購了這一批搪玻璃設備。
案例警示:由于客戶在購買設備前沒有仔細實地考察搪玻璃設備制造廠家,便已價格誰最低誰的付款方式好便訂購誰的設備?,F由于激烈的市場競爭,有些企業為了生存,為了最大限度的獲得利潤空間,采取以舊充新。不管客戶要求的工期、質量怎么樣先把合同簽掉再說不顧客戶利益,不講信譽,做一錘子買賣。希望客戶看到以上內容引以為戒,不管再購買什么搪玻璃設備都要先咨詢一下此廠家的信譽度 ,最好實地考察制造商的真實實力和資質再定購設備,以免給自己帶來不必要的損失 。